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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黑龙江省国家粮食定购暂行办法
3.惠农政策有哪些
4.开瑞优优柴油版能否适应黑龙江省的冬天,温度上不去
5.九三的解释是什么?
6.我国粮食生产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是什么
随着《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的颁布,各地市也纷纷响应号召,针对环境污染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又放出大招:济南老旧柴油车报废最高可补4万元!!!快来看看您的车符合补贴标准吗?
据悉,《济南市老旧柴油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实施方案》即将印发,将对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提前报废的济南市柴油车给予0.7万元至4万元补贴,另外注意:2018年1月1日之后异地转入的国三及以下柴油车是不在补贴之列的。
济南共有柴油车12.7万辆,虽然只占济南市汽车保有量的6.6%,但柴油车细颗粒物(PM2.5)和氮氧化物(NOX)排放占机动车排放的41.4%和50.5%。其中国三柴油车共5.1万辆,占比40.2% ,国三柴油车已经成为了城市PM2.5的主要成因。
目前,不符合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在济南部分路段是禁行的,而对于对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车不予办理禁止通行区域通行证,对于已办理通行证的车辆也已于2018年1月10日停止使用。
山东省对于此次柴油车尾气的治理取铁腕手段,但国三柴油车也并非淘汰一条出路,毕竟几十万的车卖出废铁前非车主所愿。在山东省最新出台四增四减三年行动方案中指出,应取尾气前处理技术等新型减排技术确保尾气达到要求的排放标准。以水助动机技术为代表的尾气前处理技术在山东、河北、东北等地已广泛使用,成了国三柴油车免遭淘汰的另一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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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1日汽油和柴油每吨价格是多少 其他答案: 一、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汽、柴油(标准品,下同)供应价格每吨均提高600元,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6730元和5990元。其他成品油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成品油标准品价格见附表一。非标准品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 二、供铁道等专项用户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等额提高。调整后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每吨分别为7130元和6390元。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其中,供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 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不小于400元。 三、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等额提高。调整后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水平见附表二。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的品质比率调整汽、柴油非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 五、液化气最高出厂价格按照与供军队等部门用90号汽油供应价格保持0.92:1的比价关系确定,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出厂价格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六、调整后的价格自2009年6月30日零时起执行。 附表一 成品油供应价格调整表 单位:元/吨品种 调整前供应价格 调整后供应价格供军队等部门用 90 号汽油(Ⅱ)(标准品) 6130 6730 供军队等部门用 0 号柴油 (标准品) 5390 5990 供军队用灯用煤油 5420 6020 供军队用海军燃料油 3880 4310 航空汽油(标准品) 6310 6930 二、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单位:元/吨90 号汽油(Ⅱ) 90 号汽油(Ⅲ) 0 号柴油 一、实行一省一价的地区 北京市 7930 7260 天津市 7485 6745 河北省 7485 6745 山西省 7555 6800 辽宁省 7485 6745 吉林省 7485 6745 黑龙江省 7485 6745 上海市 7500 6750 江苏 省 7540 6785 浙江省 7540 6800 山东省 7495 6755 湖北省 7510 6770 湖南省 7550 6830 河南省 7505 6765 海南省 7630 6880 广东省 7565 7795 6815 广西自治区 7630 6880 宁夏自治区 7490 6745 甘肃省 7470 6765 新疆自治区 7265 6640 二、暂不实行一省一价的地区 呼和浩特市 7500 6760 合肥市 7505 6765 福州市 7540 6790 南昌市 7505 6765 成都市 7705 6980 重庆市 7690 6945 贵阳市 7665 6905 昆明市 7695 6935 西安市 7470 6755 西宁市 7435 6775 注:1、表中除北京市外,汽油(Ⅱ/Ⅲ)是指符合GB17930-2006《车用汽油》质量要求的车用汽油; 2、表中北京市汽、柴油为质量符合车用汽、柴油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238-2007,DB11/239-2007)的油品。 国家发展改革委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黑龙江省国家粮食定购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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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政策有哪些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国家粮食定购工作,保证国家粮食定购任务的完成,促进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满足人民生活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有国家粮食定购任务的单位和农户(以下简称粮食生产者)。第三条 国家粮食定购任务是指令性。完成国家粮食定购任务是各级人民必须履行的责任,是粮食生产者应尽的义务,各级人民和粮食生产者必须保证按品种、按数量完成。第二章 任务和责任第四条 我省国家粮食定购数量由省人民根据国家分配的任务和省内市场、军需、国家出口需要确定,定购品种为小麦、水稻、玉米和大豆。第五条 国家粮食定购任务由承包国家和集体土地的粮食生产者承担。转让承包土地的,国家粮食定购任务应当随之转让。第六条 国家粮食定购任务实行分级包干责任制。国家粮食定购任务由省人民分配给行署和市人民及省农场总局、劳改局、劳教局包干完成;行署和市人民及省农场总局、劳改局、劳教局再分配给县(市)人民、农场管理局或农场;县(市)人民逐级分配给乡(镇)、村和农户。第七条 乡(镇)人民承担的粮食定购任务,以国家粮食定购任务通知书的形式,分配给村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分配到农户。
国家粮食定购任务通知书应当具备下列内容:(1)品种和数量;(2)计量单位,按吨计(农户按公斤计);(3)等级和质量;(4)价格;(5)交售地点和时间;(6)奖售化肥和柴油标准;(7)预购粮定金的发放额与当年回收的期限。第八条 行署和市、县人民按规定权限在不改变省分配的国家粮食定购任务的情况下,对县与县、乡(镇)与乡(镇))、村与村、农户与农户之间,定购任务不合理的,可以自行调剂解决,对个别极贫户可以给予适当减免。第九条 国家粮食定购任务应当在春耕前落实到村、农户和农场。第十条 国家粮食定购任务应当按国家粮食种植落实在粮田面积上。随意变更种植,减少粮食种植面积,完不成国家粮食定购数量或品种任务的,由县、乡(镇)自行取措施完成。第十一条 国家粮食定购任务应当在本粮食年度内完成。行署和市人民及省农场总局、劳改局、劳教局确因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在粮食年度内完不成定购任务的,可以经省人民批准在规定的包平期内完成。第三章 保证措施第十二条 完成国家粮食定购任务,应当确定适当的保购系数和核定粮食定购保证金。第十三条 全省国家粮食定购任务的保购系数不少于15%,其中行署、市的保购系数不少于5%;县(市)保购系数不少于10%。乡(镇)和村不得再加保购系数。
保购系数粮用于弥补因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完不成国家粮食定购任务所出现的缺口。县(市)对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确实完不成当年国家粮食定购任务的农户,可以予以适当减免。因减免国家粮食定购任务出现的缺口,可以视情况用保购系数粮予以弥补。行署、市对因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完不成当年任务的县(市),可以视情况用保购系数粮予以弥补。第十四条 粮食定购保证金,由省核定给行署和市人民及省农场总局包干使用,自行分配。但不得分配到乡(镇)。
粮食定购保证金在包干期内节约归己,超支部分由本级财政和省农场总局自行弥补。
粮食定购保证金只能用于弥补完不成国家粮食定购任务出现的缺口,不得挪作他用。第十五条 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按粮食生产者完成国家粮食定购任务的数量,及时售给挂钩的柴油和化肥,按分配的定购任务发给预购粮定金。预购粮定金在国家定购粮食入库结算时,由粮食部门收回;逾期不交的,由粮食生产者承担利息。
兑现化肥、柴油和预购粮定金时,不得克扣、截留或挪作他用。第十六条 对国家投资开荒使用满五年的耕地,应当核定粮食定购任务。所收粮食用于弥补本地定购任务出现的缺口或增加地方粮食储备。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应当及时检查国家粮食定购任务落实、兑现和政策执行情况。第十八条 粮食部门在收购国家定购粮食时,应当搞好优质服务,方便粮食生产者交售粮食,及时结算粮款。乡(镇)人民和农场可以派代表对收购工作中执行质量、标准和价格政策等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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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种粮直补政策。 2014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补贴资金原则上要求发放给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具体由各省级人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014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2014年种粮直补资金151亿元。
2。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2014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补贴资金按照动态调整制度,根据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变动,遵循“价补统筹、动态调整、只增不减”的原则及时安排和增加补贴资金,合理弥补种粮农民增加的农业生产资料成本。
2014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2014年种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
亿元。 3。良种补贴政策 2014年,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对水稻、小麦、玉米、棉花、东北和内蒙古的大豆、长江流域10个省(市)和河南信阳、陕西汉中和安康地区的冬油菜、藏区青稞实行全覆盖,并对马铃薯和花生在主产区开展试点。
小麦、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亩补贴10元。其中,新疆地区的小麦良种补贴15元;水稻、棉花每亩补贴15元;马铃薯一、二级种薯每亩补贴100元;花生良种繁育每亩补贴50元、大田生产每亩补贴10元。
水稻、玉米、油菜补贴取现金直接补贴方式,小麦、大豆、棉花可取现金直接补贴或差价购种补贴方式,具体由各省(区、市)按照简单便民的原则自行确定。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继续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补贴机具种类涵盖12大类48个小类175个品目,在此基础上各省(区、市)可在12大类内自行增加不超过30个其他品目的机具列入中央资金补贴范围。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一般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25万元;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20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可提高到25万元;大型棉花摘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30万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提高到40万元。
不允许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同时在部分地区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 5。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政策 2014年继续在山西、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新疆、宁波、青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同步实施。报废机具种类主要是已在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登记,并达到报废标准或超过报废年限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按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机型和类别确定,拖拉机根据马力段的不同补贴额从500元到1。
1万元不等,联合收割机根据喂入量(或收割行数)的不同分为3000元到1。 8万元不等。 6。新增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产区倾斜政策 国家将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实行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政策。
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家庭农场登记制度,明确认定标准、登记办法、扶持政策。探索开展家庭农场统计和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工作。
推动相关部门取奖励补助等多种办法,扶持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7。提高小麦、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 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发展,国家继续在粮食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适当提高2014年粮食最低收购价水平。
2014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提高到每50公斤118元,比2013年提高6元,提价幅度为5。4%;2014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135元、138元和155元,比2013年分别提高3元、3元和5元,提价幅度分别为2。
3%、2。2%和3。3%。继续执玉米、油菜籽、食糖临时收储政策。 8。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 为改善和增强产粮大县财力状况,调动地方重农抓粮的积极性,2005年中央财政出台了产粮大县奖励政策。
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320亿元,具体奖励办法是依据近年全国各县级行政单位粮食生产情况,测算奖励到县。 对常规产粮大县,主要依据2006-2010年五年平均粮食产量大于4亿斤,且商品量(扣除口粮、饲料粮、用粮测算)大于1000万斤来确定;对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在主产区产量或商品量列前15位,非主产区列前5位的县也可纳入奖励;上述两项标准外,每个省份还可以确定1个生产潜力大、对地区粮食安全贡献突出的县纳入奖励范围。
在常规产粮大县奖励基础上,中央财政对2006-2010年五年平均粮食产量或商品量分别列全国前100名的产粮大县,作为超级产粮大县给予重点奖励。奖励资金继续用因素法分配,粮食商品量、产量和播种面积权重分别为60%、20%、20%,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与省级财力状况挂钩,不同地区用不同的奖励系数,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测算分配到县,常规产粮大县奖励标准为500-8000万元,奖励资金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县级人民统筹使用,超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用于扶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
在奖励产粮大县的同时,中央财政对13个粮食主产区的前5位超级产粮大省给予重点奖励,其余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用于支持本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 产油大县奖励由省级人民按照“突出重点品种、奖励重点县(市)”的原则确定,中央财政根据2008-2010年分省分品种油料(含油料作物、大豆、棉籽、油茶籽)产量及折油脂比率,测算各省(区、市)三年平均油脂产量,作为奖励因素;油菜籽增加奖励系数20%,大豆已纳入产粮大县奖励的继续予以奖励;入围县享受奖励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奖励资金全部用于扶持油料生产和产业发展。
2014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产粮(油)大县奖励力度。 9。生猪大县奖励政策 为调动地方发展生猪养殖积极性,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奖励资金35亿元,专项用于发展生猪生产,具体包括规模化生猪养殖户(场)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的支出,以及保险保费补助、贴息、防疫服务费用支出等。
奖励资金按照“引导生产、多调多奖、直拨到县、专项使用”的原则,依据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权重分别为50%、25%、25%进行测算。2014年中央财政继续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
10。农产品目标价格政策 2014年,国家继续坚持市场定价原则,探索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与补贴脱钩的改革,逐步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在市场价格过高时补贴低收入消费者,在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按差价补贴生产者,切实保证农民收益。
2014年,启动东北和内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试点。 11。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政策 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60。
5亿元,在主产省实现了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在西北实施地膜覆盖等旱作农业技术补助,在东北秋粮和南方水稻实行综合施肥促早熟补助,针对南方高温干旱和洪涝灾害安排了恢复农业生产补助,大力推广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对于预防区域性自然灾害、及时挽回灾害损失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4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相关补助力度,积极推动实际效果显著的关键技术补助常态化。 12。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支持政策 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在全国建设12500个万亩示范片,并选择5个市(地)、81个县(市)、600个乡(镇)开展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试点。
2014年,国家将继续安排2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整建制推进试点,并在此基础上开展粮食增产模式攻关,集成推广区域性、标准化高产高效技术模式,辐射带动区域均衡增产。
13。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支持政策 2014年,继续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工作,并已按照2013年资金规模的70%拨付地方。 继续抓好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创建,推进标准园由“园”到“区”、由“产”到“销”拓展,在优势产区选择基础条件好、规模大的标准园,推进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提升创建水平。
在支持新建标准园基础上,加强集中连片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建设。继续做好北方城市冬季设施蔬菜开发。 在东北、西北、华北选择冬春蔬菜自给率低、人口多、产业基础好的城市,开展北方城市冬季设施蔬菜开发工程,制定设施建造标准和生产技术规范,促进设施标准提高、技术规范提高,推进设施蔬菜规范科学发展,提高北方城市冬季蔬菜的供给能力。
同时加强宣传,充分发挥引导示范作用。 14。 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 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测土配方施肥专项资金7亿元,以配方肥推广和施肥方式转变为重点,继续补充完善取土化验、田间试验示范等基础工作,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手机信息服务试点和新型经营主体示范,创新农企合作强化测土配方施肥整建制推进,扩大配方施肥到田覆盖范围。
2014年,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达到14亿亩;粮食作物配方施肥面积达到7亿亩以上;免费为1。9亿农户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指导服务,力争实现示范区亩均节本增效30元以上。
15。土壤有机质提升补助政策 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亿元,通过物化和资金补助等方式,调动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民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其应用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技术,促进秸秆等有机肥转化利用,提升耕地质量。
2014年继续在适宜地区推广秸秆还田腐熟技术、绿肥种植技术和大豆接种根瘤菌技术,同时,重点在南方水稻产区开展酸化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技术推广,在北方粮食产区开展增施有机肥、盐碱地严重地区开展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技术推广。
16。做大做强育繁推一体化企业支持政策 2014年,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委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做大做强。 一是强化项目支持。通过工程等项目,支持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建设育种创新基地。
推动新布局的国家和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产业化技术创新平台优先向符合条件的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倾斜。推动国家相关科研和专项加大对企业商业化育种的支持力度。 发挥现代种业发展基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金融资本支持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
二是推动科技向企业流动。推动公益性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将国家拨款形成的育种材料、新品种和技术成果,申请品种权、专利等知识产权,鼓励作价到企业投资入股或上市交易。研究确定科研成果的机构和科研人员权益比例,并在部分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试点。
支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与企业开展合作研究及人才合作。深化科企合作,推进国家良种重大科研攻关,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突破种质创新、品种选育等关键环节核心技术瓶颈。完善种业人才出国培养机制,支持企业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三是优化种业发展环境。深入开展打护权专项行动,建立可追溯管理信息系统,保护农民和品种权人合法权益。 加强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为企业商业化育种奠定基础。加快建立品种审定绿色通道,做好品种测试与品种审定的有机衔接。
全面清理现有行政规定,打破地方封锁,推动形成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种业大市场。 17。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支持政策 近年来,农业部在种植、畜牧、水产和农垦等行业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部分省、市也围绕地方追溯平台建设积极尝试,取得了一些经验和成效。
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正式纳入《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总投资4985万元,专项用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的统一开发。
项目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基本实现全国范围“三品一标”的蔬菜、水果、大米、猪肉、牛肉、鸡肉和淡水鱼等7类产品“责任主体有备案、生产过程有记录、主体责任可溯源、产品流向可追踪、监管信息可共享”。18。
农业标准化生产支持政策 从2006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500万财政补助资金补助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工作。2014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2340万财政资金补助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工作,在全国范围内,依托“三园两场”、“三品一标”集中度高的县(区)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44个。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示范品种生产技术规程等标准的集成转化和印发、标准的宣传和培训、核心示范区的建设、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档案记录的建立以及品牌培育等工作。 19。
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从2005年开始,国家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2013年投入畜牧良种补贴资金12亿元,主要用于对项目省养殖场(户)购买优质种猪(牛)精液或者种公羊、牦牛种公牛给予价格补贴。 生猪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猪40元;奶牛良种补贴标准为荷斯坦牛、娟姗牛、奶水牛每头能繁母牛30元,其他品种每头能繁母牛20元;肉牛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牛10元;羊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只种公羊800元;牦牛种公牛补贴标准为每头种公牛2000元。
2014年国家将继续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20。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扶持政策 从2007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5亿元在全国范围内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2亿元资金支持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2009年开始中央资金增加到5亿元,2013年中央资金增至10。
06亿元;2012年中央财政新增1亿元支持内蒙古、四川、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开展标准化改扩建。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养殖场(小区)水电路改造、粪污处理、防疫、挤奶、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建设等。
2014年国家将继续支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 21。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我国动物防疫补助政策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一是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小反刍兽疫(限西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政策;强制免疫疫苗由省级组织招标购,兽医部门逐级免费发放给养殖场(户);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按比例分担,养殖场(户)无需支付强制免疫疫苗费用。
二是畜禽疫病扑杀补助政策,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发病动物及同群动物和布病、结核病阳性奶牛实施强制扑杀;对因重大动物疫病扑杀畜禽给养殖者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助,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三是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政策,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对村级防疫员承担的为畜禽实施强制免疫等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经费的劳务补助,2013年中央财政投入7。 8亿元补助经费。四是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国家对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对养殖环节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给予每头80元的无害化处理费用补助,补助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2014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施动物防疫补助政策。 22。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为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保障牛羊肉等特色畜产品供给,促进牧民增收,从2011年起,国家在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和云南等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
内容主要包括:实施禁牧补助,对生存环境非常恶劣、草场严重退化、不宜放牧的草原,实行禁牧封育,中央财政按照每亩每年6元的测算标准对牧民给予补助,初步确定5年为一个补助周期;实施草畜平衡奖励,对禁牧区域以外的可利用草原,在核定合理载畜量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未超载的牧民按照每亩每年1。
5元的测算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给予牧民生产性补贴,包括畜牧良种补贴、牧草良种补贴(每年每亩10元)和每户牧民每年500元的生产资料综合补贴。2012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山西、河北、黑龙江、辽宁、吉林等5省和黑龙江农垦总局的牧区半牧区县,全国13省(区)所有牧区半牧区县全部纳入政策实施范围内。
2013年,国家继续在13个省(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中央财政投入补奖资金159。46亿元。2014年,国家将继续在13省(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23。振兴奶业支持苜蓿发展政策 为提高我国奶业生产和质量安全水平,从2012年起,农业部和财政部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中央财政每年安排3亿元支持高产优质苜蓿示范片区建设,片区建设以3000亩为一个单元,一次性补贴180万元(每亩600元),重点用于推行苜蓿良种化、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改善生产条件和加强苜蓿质量管理等方面,2014年将继续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
24。渔业柴油补贴政策 渔业油价补助是党中央、院出台的一项重要的支渔惠渔政策,也是目前国家对渔业最大的一项扶持政策。根据《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渔业油价补助对象包括:符合条件且依法从事国内海洋捕捞、远洋渔业、内陆捕捞及水产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
2014年将继续实施这项补贴政策。 25。渔业保护补助政策 2013年落实渔业保护与转产转业转移支付项目资金4亿元,其中用于水生生物增殖放流30600万元,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9400万元。
2014年该项目将继续实施。 26。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 2013年开始,中央对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给予补助,无房户、D级危房户和临时房户户均补助2万元,C级危房户和既有房屋不属于危房但住房面积狭小户户均补助7500元。
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的补助对象按长期作业地确定,2010年12月31日前登记在册的渔户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列为补助对象:一是长期以渔船(含居住船或兼用船)为居所;二是无自有住房或居住危房、临时房、住房面积狭小(人均面积低于13平方米),且无法纳入现有城镇住房保障和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实施期限2013-2015年,目标是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改善以船为家渔民居住条件,推进水域生态环境保护。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5亿元,补助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等8个省区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
2014年国家将继续实施这一政策。 27。海洋渔船更新改造补助政策 自2012年9月开始,国家安排42亿多元用于海洋渔船更新改造。渔船更新改造坚持渔民自愿的原则,重点更新淘汰高耗能老旧船,将渔船更新改造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海洋渔业生产方式转型相结合,形成到较远海域作业的能力。
中央投资按每艘船总投资的30%上限补助,且原则上不超过渔船投资补助上限。中央补助投资要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按照建造进度分批拨付,不得用于偿还拖欠款,不得用于购买国外设备。
国家不再批准建造底拖网、帆张网和单船大型有囊灯光围网等对破坏强度大的作业船型。享受国家更新改造补助政策的远洋渔船不得转回国内作业;除因船东患病致残、死亡等特殊情况外,享受更新补助政策的海洋渔船十年内不得买卖,卖出的按国家补助比例归还国家。
2014年该项目将继续实施。 28。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支持政策 2014年将继续加大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政策扶持力度,着力将示范区打造成为现代农业排头兵和农业改革试验田。
一是认定第二批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和第三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和示范区规模,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是继续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对投入整合力度大、创新举措实、合作组织发展好、主导产业提升和农民增收明显的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示范区给予1000万元左右的奖励。
三是将中央预算内专项投资规模由3亿元增加到4亿元,加大对示范区旱涝保收标准农田建设的支持力度。四是协调加大对示范区的金融支持力度,推动示范区健全农业融资服务体系,力争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今年对示范区建设的余额不低于300亿元。
29。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支持政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做出了全面部署,2014年中央1号文件对进一步做好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2014年的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将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以启动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和试验项目、组织召开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交流会、完成改革试验项目中期评估三大工作为重点,充实试验内容,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试验项目组织实施力度,力争在体制机制创新上取得新突破,为新时期农村改革发展积累经验、探索路子。
30。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政策 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5亿元转移支付资金,取“先建后补”方式,按照不超过单个设施平均建设造价30%的标准实行全国统一定额补助,扶持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马铃薯贮藏窖、果蔬贮藏库和烘干房等三大类19种规格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
实施区域为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福建、河南、湖南、四川、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13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个县(市、区、旗、团场)。2014年,将继续组织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
31。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为推进全国鲜活农产品市场供应,降低流通费用,全国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的独立桥梁、隧道)全部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的公路收费站点,要开辟“绿色通道”专用道口,设置“绿色通道”专用标识标志,引导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优先快速通过。鲜活农产品品种范围,新鲜蔬菜包括11类66个品种、新鲜水果包括7类42个品种、鲜活水产品包括8个品种、活的畜禽包括3类11个品种、新鲜的肉蛋奶包括7个品种,以及马铃薯、甘薯(红薯、白薯、山药、芋头)、鲜玉米、鲜花生。
“整车合法装载”认定标准,对《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范围内的不同鲜活农产品混装的车辆,认定为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对目录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与目录范围外的其他农产品混装,且混装的其他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20%的车辆,比照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执行,对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行。
32。生鲜农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减免政策
九三的解释是什么?
这个你一点都不用担心,只要按照要求加标号合适的柴油,冬天预热一下,一次就能点火成功,我就开着我的柴优去过东北,当时我油箱里都是0号的,去了就冻住了,后来把
燃油系统
全部清洗了一遍,加了-30的柴油,预热了2次,一次点火成功,不过是在车库里啦,放在外面的话,汽油车也不好启动了,所以要主要保温
我国粮食生产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是什么
九三的解释:
1、九三指数字93,93(九十三)是介于92和94之间的两位数的自然数,是一个奇数。是一个阿拉伯数字。
2、九三指九三垦区,位于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五大连池市和齐齐哈尔市讷河市境内,是全国著名的黑土地带,总面积5563平方公里。
3、九三指是以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命名的,它所属的12个国营农场的名字都是有由来的,这里汇聚了五湖四海的人们开创了北大荒精神以及北大荒文化。
4、九三指公元93年,是干支纪年癸巳年(蛇年);东汉永元五年。匈奴的势力消亡,鲜卑取而代之。
5、九三指93号汽油,是辛烷值为93的汽油,适合压缩比比较低的中档车,2010年12月22日起国家发改委上调了汽柴油零售价格,最常用的93号汽油售价从之前的6.92元/升涨至7.17元/升。
国家统计局7月15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夏粮总产量为14106.6万吨(2821.3亿斤),较2014年增长3.3%。至此,我国夏粮实现了“十二连丰”。
在进入作物成熟的“芒种”时节后,夏粮全面开镰收割。
占全年粮食产量四分之一左右的夏粮以小麦和早稻为主,是重要的口粮品种。来自多方的信息显示,在连续十一年增产的辉煌背景下,今年的夏粮继续创造新的纪录。
从宏观而言,播种面积和单产是影响粮食产量的两大因素。 本年夏粮面积稳中略增,达到4.15亿亩,比上年增加100多万亩。这背后主要源于种植结构的调整,譬如黄淮海地区减棉扩麦,长江流域减油(油菜)扩麦。
从单产角度观察, 构成小麦单产的三大要素呈现“两增一减”的特点,即亩穗数增加,穗粒数略增,千粒重略减。总体评估,单产会继续提升。
展望全年粮食生产形势, 只要夏秋季节主要产粮区不发生大面积的严重干旱,今年全国粮食将继续保持增产的势头。
连续多年的增产也在不断提高粮食生产的起点,未来中国粮食产量每上一个台阶都要付出更多的努力。 在“十二连增”之后,中国粮食生产继续稳定发展面临着一系列“艰难”的因素约束,这包括环境瓶颈、支持政策效应递减、劳动力成本提升等。
天时地利人和促夏粮丰产
作为受自然条件影响最大的产业,粮食丰歉常常要看“老天”的脸色,回首夏粮播种的历程,北方小麦的主产区基本上风调雨顺,为近年来气象条件较好的一年。
夏粮的主要产区东北、华北自去年麦播以来,小麦生育期的重要节点基本都伴随降水过程。尽管3月份出现了“倒春寒”天气,但降温幅度不大,降温持续时间不长,小麦基本未遭受晚霜冻害。
4月份,北方冬麦区多次出现大范围降雨,增加了田间湿度,这有利于小麦的迅速灌浆,形成大穗多粒,直接促进了粮食单产的提高。
老天帮忙只是外部有利因素,更重要的增产动力来自于科技的支撑。 通过面积、单产、总产三组数据的对比发现,过去10年,在播种面积变化不大的情况下,总产增加的动力主要源于单产的提高。
单产的变化,是品种更新、种植技术和生产投入等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但品种的贡献率要占到一半以上。
从全国范围观察,品种结构优化的速度也在提升。2015年,具有籽粒硬质、蛋白质含量高、面筋强度强、延伸性好等优点的强筋小麦的播种面积继续增加,同比提高了1个百分点。
秋粮前景乐观
夏粮丰产在望,秋粮前景亦有多重利好条件,抛开政策支持、科技提高等常规因素外,今年秋粮增产前景乐观还有一些特殊背景。
其一,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下降,利于降低粮食生产成本,从而促进粮食增产。
从第一季度观察,大部分农业生产资料同期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粮食大省吉林在全省多个县区的调查显示,国产尿素价格下降了8%,国产氯化钾价格下降了6%,农用柴油价格同比下降幅度超过了20%,在玉米、水稻市场价格微涨的条件下,农资价格的下降有利于提高种粮的效益。
其二,种植结构变动可以进一步提升粮食总产。
3月份,中国棉花协会、中棉所和中储粮三大机构分别对产棉区农户种植意向的调查结果分析,今年国内棉花种植面积将比去年减少20%左右,减少的大部分棉田将用于种粮。
今年大豆、油菜籽、甘蔗的种植面积都将减少,稻谷和玉米等高产作物会增加。
以大豆为例,今年种植面积可能减少200万亩左右,相应地将增加玉米等种植面积。大豆为低产作物,去年大豆亩产为238斤,玉米亩产则达到775斤,如果200万亩大豆改种玉米,全国粮食产量可以增加10亿斤以上。
其三,部分地区将实现恢复性增产。
2014年,中国很多地区发生旱灾,尤其是以东北为主的粮食主产区遭遇多年罕见的旱灾影响,粮食出现减产,辽宁一省粮食产量下降了近90亿斤。今年东北和内蒙古将同比增产150亿斤左右。
自然灾害仍是影响粮食生产的关键变量,中国气象局等多个部门对今年汛期的总体预测结论是,本年度汛期气候总体状况偏差,旱涝灾害较2014年偏重。长江流域和松花江流域可能出现较严重的汛情,华北大部和西北部分地区干旱的可能性较高,做好有效的防灾准备是秋粮生产的首要任务。
连年增产背后的现实危机
从2004年开始,中国在粮食增产的高速轨道上一路奔驰,2014年之前的11年,中国每年粮食增产的数量达到320亿斤。截止到2014年,全国粮食产量比2003年增加了3500亿斤以上,相当于3个河南省的粮食总产量。
但如此快速稳定的粮食增产速度依然赶不上粮食需求的增加速度,这集中表现于粮食净进口量的大幅增加和粮食自给率的快速下降。
2003年,中国粮食净进口量为10.6亿斤,到了2014年,这一数字已经变为1798亿斤。同时,粮食自给率也由99.9%下降到87.1%。
如今,中国每年消耗掉的粮食总量在1.4万亿斤左右,即约7亿吨。2014年6月,联合国粮农组织发布的粮食需求简报预测,2014~2015年度,全球粮食贸易量预期3.32亿吨,不到中国需求量的一半。
正是在此背景下,近年,高层一再强调中国人要把饭碗牢牢地端在自己手中,并提出“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目标。
但是,在“十二连增”后,中国粮食生产继续稳定发展面临一系列棘手的难题。
一方面,中国粮食生产土地、水等环境的约束已接近瓶颈。由于耕地后备数量极少,继续增加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和保持现有农业用水量极为困难。
另一方面,在推动粮食增产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农业补贴政策已经逼近红线,而且,随着种粮成本上升、土地流转的推进等因素,这一政策的边际效应正在递减。
目前,国内对于小麦、玉米等品种补贴已接近加入世贸组织承诺的补贴额度8.5%的上限。继续增加补贴,特别是增加对粮农的各种直接补贴,将受到“黄箱政策”的限制。
即使如此,小麦、玉米和大米的国内均价不仅比国际主要粮食出口国的国内粮食价格高90%左右,甚至比运到中国口岸,加上运费、保险费和完税后的价格仍然高45%左右。国内粮价继续上升将受到国际粮价的“封顶”制约,依靠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促使农民增产的办法很难继续执行。
技术集成为农业科技方向
在播种面积短期内难有空间的背景下,未来粮食增产,唯有依靠单产的提高,而提高单产的核心武器还是科技支撑。
在中国,科技支撑粮食增产的作用集中体现于粮食万亩高产示范片上,全国4349个小麦万亩示范片平均亩产528.3公斤,比所在县市小麦的平均单产高20%以上。此类示范区通过高产、优质、抗旱优良品种的推广、作物栽培、病虫害防治等一系列种植环节的技术升级,带动粮食的平衡增产。
下一步更好地发挥科技支撑粮食生产的功能,关键在于各种高产技术的集成应用,最大限度地发挥科技增产的力量,将育种育苗、深耕深松、节水灌溉、测土配方施肥等粮食生产全链条技术结合好,实现种、水、土、肥的一体化。
这一方面需要补齐相关农业基础设施的欠账。譬如,目前18亿亩耕地中,70%左右仍是中低产田,难以应对严重干旱和洪涝灾害。农业部门要下决心加大投入,力争到2020年建设好8亿亩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
另一方面,则要在种业创新、耕地地力提升、化学肥料农药减施、高效节水、农田生态、农业废弃物化利用、环境治理、气候变化、草原生态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修复等农业生产的一系列环节中协同攻关。
形势喜人问题也不少
“十二连丰”成绩喜人,在连年丰收的同时,我国粮食进口和库存也保持着同步多增态势,去年我国粮食进口首次突破1亿吨大关,库存升至近年历史高点。我国粮食正遭遇产量多、进口多、库存多“三多并存”新课题。
在粮食总量节节攀升的同时,我国粮食进口量也在快速增长。来自海关总署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累计进口包括小麦、玉米、大麦在内的谷物及谷物粉1629万吨,同比增长超过60%。
值得注意的是,在粮食产量、进口量“双增”的同时,我国粮食库存总量近年来亦达到历史高位。
过去10年,国内粮食产量年均增长率不到3%,但库存增长率则超过8%。一些粮食主产区面临巨大的收储压力,部分品种出现了阶段性过剩的情况。
例如,作为国家重要粮仓的黑龙江省,其粮食收购量和政策性粮食收购量在2014年—2015年粮食收购年度再创历史新高,库存大幅增加,安全储粮形势严峻。
“粮食连年丰收是好事,但仓容压力也越来越大。”国家粮食局副局长徐鸣说,尽管去年加大“危仓老库”改造、加快1000亿斤新建仓容建设,但目前全国可储粮仓容的缺口仍不小。
“一方面粮食在不断增产,但另一方面进口却又不断在增加,最近库存又达到了历史高点。产量、进口和库存三方面同时增多,已成为中国粮食面临的新问题,亟须关注。”中农办主任陈锡文说。
价格倒挂:“三多并存”现象的“谜底”
分析人士认为,国内与国外、生产与加工之间的价格倒挂,是我国粮食“三多并存”现象的最终“谜底”,折射出我国农业生产率偏低的现实。
“进口多增,并不是我们的粮食不够吃,主要是国内外粮食的巨大价差所致。”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主任叶兴庆介绍,2004年以来,我国实行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希望借此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生产。但随着收购价的逐渐上涨,国内粮食市场价格跟着水涨船高,然而近年国际市场粮食价格却掉头向下,国内外农产品价格倒挂日趋明显。
目前国内外价格倒挂趋势已由大豆、玉米等品种向其他粮食品种扩延,相对国际粮食的低价格,国内一些粮食品种价格高出不少,“价格堰塞湖”现象明显。
库存多增的背后,除了储备体制因素外,价格倒挂也是一大重要推手。在利润的驱动下,许多贸易商、粮食加工企业更愿意购国外低价粮,相应减少对国内粮食的购,带来的后果是粮食从地里收上来,不能进入到加工企业中,只好存到粮库里,越积越多。
以三大谷物中产量最大的玉米为例,据业内人士介绍,近一两年来,国外低价大麦、高粱大量涌入,替代玉米成为国内的饲料用粮,“顶”住了国内库存玉米的销售,导致玉米的库存越来越多,已成为目前库存最多的粮食品种。安徽粮食批发交易市场数据也印证这一现象,今年6月第一轮临储玉米拍卖已经结束,玉米拍卖投放量23398吨,实际成交3000吨,成交率仅一成多。
如何走出“三多并存”困局
分析人士认为,解决“三多并存”考验,国家一方面要改革现有的粮食收储制度,遏制价格倒挂趋势;另一方面,则应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努力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升劳动生产率,向现代农业转变。
要在保护农民利益的前提下,推动最低收购价、临时收储和农业补贴政策逐步向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转变,减少价格支持政策对市场的扭曲,扭转价格倒挂现象。
应在中央确定的口粮基本自给的基础上,更多地取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创新农业经营体系、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耕地产出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等措施,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我国农业的竞争力。
尽管我国农业的播种收机械化率、农业科技贡献率逐年上升,但由于我国农户众多且经营规模小,农业劳动生产率距离发达农业国仍有较大距离,农业生产的“一条腿长”(谷物单产高)“一条腿短”(劳动生产率低)的“跛腿现象”依然存在。
我国平均一个劳动力只能种7亩左右耕地,然而在机械化耕作背景下,欧洲一个劳动力能种几百亩,美国一个劳动力能种几千亩甚至上万亩,这种差距就是劳动生产率的差距。
粮食丰收 带来哪些“利好”
粮食丰收对咱百姓来说意味着什么,给你我会带来哪些“利好”?
首先,粮食丰收可为社会平稳发展奠定物质基础。今年是厄尔尼诺年,国际上一些粮食主产区因气候异常导致粮食大面积减产,毫无疑问,占全年粮食产量四分之一的夏粮的丰收,让大家有丰富主食可选。
其次,粮价被称为“百价之基”,粮食丰收了,有利于物价的稳定,成为物价波动的减震器。
对于农村的朋友来说,家里粮食增长,那咱们的腰包也会随着丰收鼓起来。2014年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892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2%。
咱百姓去市场购买肉蛋奶,也要感谢充足的粮食供应。因为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是猪、牛、羊、鸡、鸭、鹅等家畜家禽重要的饲料来源。
咱百姓每天食用的食用油也与粮食丰收密切相关。大豆除了能做豆浆、豆腐等各种豆制品,榨油也是它的重要用途之一。还有玉米,不仅能填饱大家的肚子,它的胚芽还能够制作食用油。粮食丰收,为丰富大家的米袋子、菜篮子又立一功。
中国农业实现4个“50%跨越”
中国农业在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取得不少突破性进展,其中四个关键性指标均实现了“50%跨越”。
第一个跨越:养殖业规模化比重超过50%。近年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速涌现壮大,打破了过去“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格局,农业生产呈现专业化分工和规模化发展趋势。
第二个跨越:农业机械化率及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超50%。2014年我国耕、种、收农业机械化综合作业水平达到61%,传统的人力、畜力正日益被机械取代,农业增长从拼、拼投入转向拼科技、拼研发。
第三个跨越:农产品加工率超过50%。粮油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蔬菜、水果和特色农产品加工为主的农产品加工业近年来步入了两位数增长的快车道。
第四个跨越:非农收入超过50%。我国大量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更多地从事工业和服务业等非农产业,农村居民非农收入占比已经超过50%。
限制中国粮食生产因素分析
一是谷贱伤农。农民种地成本高,而价格低廉。以山东农村种植小麦玉米为例,化肥、农药、除草剂、机耕、浇水、收获、等种地成本每亩580元,山东中产田小麦玉米大约都是800-900斤/亩,价格1.1-1.2元/斤,按照最理想的价格计算,每亩全年净收入只有1580元(两季,不计人工)。如遇天旱、化肥、农药、地膜涨价,收入只有500-600元。种两季只收一季,远不如出去打工一个月挣得多。
二是地力下降。由于种地不挣钱,农民就不好好伺候土地。传统的精耕细作方式被无情抛弃,转而依赖化肥、农药、农膜、除草剂,造成地力严重下降。
三是耕地撂荒,种植面积无法保证。由于粮食便宜,即使产量提高,也不能给农民带来实惠。聪明的江南农民已经让土地撂荒,够自己吃就行,没有心思为城里人生产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