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油价,调价生效时间为调价发布日24时。
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汽、柴油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调价生效时间为调价发布日24时。当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当国内价格总水平出现显著上涨或发生重大突发,以及国际市场油价短时内出现剧烈波动等特殊情形需对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控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报请院同意后,可以暂停、延迟调价,或缩小调价幅度。特殊情形结束后,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报请院同意,成品油价格调整继续按照本办法确定的规则执行。
温馨提示:以上解释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2-01-29,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公布为准。
我国的油价调整是以每十个工作日的平均价作为调价依据的。成品油调整周期为10个工作日,也就是说是十个工作日之后油价调整窗口开启一次,而工作日不包含周六日和法定日计算。
成品油调价原则
1.调价标准:22个工作日、4%
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2.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80美元时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
3. 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高于每桶80美元时
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
4. 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
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取适当行动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